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
(2021年第4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
赤峰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国资”)作为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未及时就资产划转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2019年12月末,赤峰国资无偿划转下属子公司林西县现代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西农业”)100%股权,林西农业净资产占赤峰国资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9.67%、占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95%。直至2020年7月9日,赤峰国资才予以披露。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2021年第4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赤峰国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业务分管领导、副总经理于利辉予以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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