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
(2022年第9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运环保”)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在盛运环保相关审计工作中,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出具的盛运环保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在2016年盛运环保银行存款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包括未获取相关公司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银行存款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其中,梁筱芳、金益平为盛运环保2016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中审华予以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6个月,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暂停业务期间,中审华出具的合同签订日期、中标日期或文件落款日期在暂停业务期间的相关文件不得作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备案文件;对梁筱芳、金益平予以警告,认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1年;认定不适当人选期间,前述人员在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间参与或签字的相关文件不得作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备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