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BCP 是什么? (2020-10-21发布)
ABCP 是指单一或多个企业(发起机构)把自身拥有的、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应收账款、票据等资产按照“破产隔离、真实出售”的原则出售给特定目的载体(SPV),并由特定目的载体以资产为支持进行滚动发行的短期证券化类货币市场工具,为企业提供了兼具流动性和资产负债管理的新型工具。ABCP 是资产支持票据(ABN)子品种,ABN 相关投资安排可适用于 ABCP。
. ABCP 有哪些特点? (2020-10-21发布)
总体来看,ABCP 具有三方面特点:一是“滚动发行”,盘活存量更高效。ABCP 不限制资产期限,筛选资产更灵活,盘活存量更高效,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更便利。二是灵活便捷,更贴合实体经济企业融资需求。ABCP 单期发行期限更灵活,降成本效果更明显,续发金额更灵活,可满足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三是标准化程度高,安全性好。ABCP 通常在证券端和基础资产端设置了多重增信措施以充分缓释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为投资人提供了期限结构适宜、收益相对稳定、安全性较高的货币市场工具。
. ABCP 的基础资产有哪些要求? (2020-10-21发布)
ABCP 基础资产应满足证券化基础资产的基本要求,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可以依法转让,能够产生持续稳定、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原则上鼓励票据、应收账款、租赁债权等既有债权类资产,因其具有权属清晰、分散性高、标准化程度相对较高、现金流回收有规律等典型特征。
. ABCP 是否一定需要主体提供流动性支持? (2020-10-21发布)
考虑到企业资产证券化的特点和基础资产的多样性,结合国际经验,可以设置不同的流动性支持措施以缓释信用风险及各期 ABCP 续发的不确定性。对于由发起机构或第三方对 ABCP 证券端提供流动性支持的,可由流动性支持方受让前一期投资者持有的 ABCP 项下的信托受益权以实现本息兑付。对于现金流回款较为规律的基础资产,可设置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发起机构公允价值回购或者非现金资产处置等条款,通过基础资产变现提供流动性支持。
. ABCP 兑付的资金来源有哪些? (2020-10-21发布)
基于 ABCP“滚动发行”的特点,前一期 ABCP 产品到期时,兑付资金来源较为多样,主要包括:后一期 ABCP 募集资金、基础资产现金流回款以及发起机构或第三方提供的流动性支持等。建议在各期 ABCP 募集说明书中明确当期产品兑付资金来源及先后顺序。
. ABCP 与 ABN 是什么关系? (2020-10-21发布)
ABCP 是定位于 ABN 规则体系下的子品种,即“传统 ABN产品的短期限、滚动发行版本”,仍从属于 ABN。企业(作为发起机构)发行 ABCP 应按照《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2017版)的相关规定编制注册文件在交易商协会注册。企业和中介机构应根据发行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现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工作规程》等自律规则规定开展 ABCP 注册发行工作。总体而言,ABCP 在注册、备案、发行、存续期管理以及主承销
商管理等机制流程方面适用于 ABN 现行相关要求。
. 发起机构已获得 ABN 注册通知书,是否可以发行 ABCP? (2020-10-21发布)
可以。由于 ABCP 定位为 ABN 的子品种,发起机构可以直接使用 ABN 项下额度发行 ABCP。首次发行应通过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办理“发行条款变更”流程一次性提交齐备 ABCP 发行文件,后续发行应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 ABCP 注册发行流程有哪些? (2020-10-21发布)
统一注册模式下,成熟层第一、第二类企业作为发起机构发行 ABCP 的,应在发行前履行报备程序,具体详见《关于统一注册模式下发行资产支持票据(ABN)相关操作的说明》。按产品注册模式下发行 ABCP,应按照《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2017 版)的相关规定,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六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备案时仅需提供募集说明书、法律意见书等挂网公告要件以及《项目信息变更承诺函》,交易文件如无变化可不重复提供。
. 注册发行 ABCP 是否可以组建主承销团? (2020-10-21发布)
民营企业和境外非金融企业公开发行 ABCP,可在注册阶段设置不超过 4 家主承销商的主承销商团,并可于注册有效期内变更团成员,变更后的主承销商团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4 家,公开发行时根据发行规模确定当期主承销商家数。企业定向发行ABCP,可在注册阶段设立主承销团,发行阶段可就每期 ABCP 发行指定不超过 3 家主承销商承销,若发起机构为民营企业或者境外非金融企业的,发行阶段可指定多家主承销商承销。成熟层企业通过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发行 ABCP 的,可在注册阶段设立主承销商团,发行阶段可自主选择采用公开或者定向发行方式,发行环节主承销商家数可按照成熟层企业发行相关规定或适用《定向规程(202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