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单位名称发生变更,要向协会秘书处提交变更说明函及相关材料,经协会工作人员确认电子版材料通过审核后,申请单位将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送达协会。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协会将“关于接受名称变更事宜的函”寄送至该申请单位。
(2)名称变更需提供的要件
①单位名称变更申请书;
②主管部门的批复函或工商局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③新营业执照副本(金融机构需额外提交新金融许可证);
(3)名称变更申请书主要内容
①单位名称变更的原因说明;
②变更名称后应承接原单位的会员资格,自愿接受协会的自律管理;
③发行人变更名称,还应声明更名后企业应承接原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向投资者承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履行信息披露、按期兑付等义务,并在国债登记公司、上海清算所、外汇交易中心办理相关事宜;
④中介机构变更名称,还应声明原单位(变更前单位全称)涉及的相关业务由更名后单位(变更后单位全称)继承,并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格按照协会业务规则开展业务,保证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