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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互换第十期培训有感-华西证券李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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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16-18日,交易商协会在北京顺义举办了第十期利率互换业务培训班,共有来自30多家机构的80多名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邀请了协会领导对相关业务政策进行解读,并有在利率互换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机构,如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等为我们详尽介绍当前市场的发展状况和具体的产品定价和交易规则,对于之前较少接触利率衍生品的机构来说无疑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目前,证券行业正在进入新一轮的创新发展阶段,借助利率互换交易,对转变证券行业经营模式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通过参加本次培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愿意跟同业交流分享。

第一,国内利率互换正处于高速发展期。2006年人民银行发布了利率互换的试点通知,标志着国内互换业务的启动,2008人民银行正式发布利率互换的通知,利率互换业务有了快速发展,2011年,国内利率互换交易超过2万笔,名义本金2万亿元。但目前市场主体主要以国内银行和外资行为主,国内获准开展业务的券商仅有中金、中银国际和中信证券三家,但从近期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利率互换业务备案情况来看,券商数量增加显著,未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第二,利率互换对券商自营具有对冲风险的积极作用。若判断未来市场资金面趋近,那么就可以在市场上与对手方做一笔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7天回购利率)的互换:即在一年内,我方每周向对手方支付一次约定好的固定利率,对手方每周向我方支付一次最近一周的7天回购利率,这样就可以对冲浮动利率风险,锁定收益。

第三,利率互换是一种低风险的创新产品。利率互换也是一种金融衍生品,但相对于股指期货等杠杆放大的衍生品,互换的风险相对较小。因为互换业务只是支付/收取不同品种利息的轧差值,相对本金来说其风险暴露仍然可控。正因为如此,证监会在最新修订的《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里,将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利率互换业务投资规模按本金的5%计算,并在此基础上计提最高不超过5%的风险资本。并且,若自营持有的固定收益类证券已经进行风险对冲(如利率互换),则其风险资本的计提比例也将有所下调。

培训终归是很短暂的,但通过本次交流学习结识到了市场上很多的优秀成员,也扩大了自身的视野,相信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实践学习到的内容,也真诚希望协会在未来能引入更多的新业务和新产品的培训,共同进步。 

华西证券债券投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