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投融资需求,是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路径。成立三年多来,交易商协会在人民银行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精神,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不断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推进中小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为更好的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的投融资需求做出了有益探索。
一、 银行间市场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服务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交易商协会积极调动市场各方力量,不断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推动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加大银行间债券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截至2011年2月底,共有135家中小企业发行了44只中小企业债务融资产品,募集资金83.01亿元。其中,14家中小企业发行了17只、7.4亿元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121家中小企业发行了27只、75.61亿元集合票据。为推动中小企业实现公开市场融资,交易商协会坚持运用市场、发展市场、服务市场的基本工作理念,坚持自律、创新、服务的根本工作宗旨,从多个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大力推动直接债务融资产品创新。结合中小企业自身特点和现有市场环境,先后推出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创新产品;针对中小企业不同的融资需求,利用“一般性担保”、“偿债风险准备金”、“票据分层”以及“再担保”等多种增信手段,并结合中小企业实际情况对增信手段进行有效搭配和专业设计。截至目前,已经陆续推出十几种各具特点的信用增进结构,丰富了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产品体系,提高了集合票据产品结构和中小企业需求的契合度。
二是建立健全市场风险防范机制。成立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增进服务,防范中小企业债务融资产品风险,提高投资者认可程度;推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更好防范企业信用评级下移的市场风险,引导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健康发展;加强后续督导管理,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中小企业进行实时监测跟踪,并及时开展现场调查和风险排查。
三是优化债务融资市场服务环境。对中小企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绿色通道,免除入会费用;优化信息披露机制,研究差异化的信息披露标准体系,增强中小企业进行公开融资的意愿;鼓励主承销商结合中小企业实际情况,探索更具针对性的专业服务方式;成立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探索适合中小企业评级标准体系和评级收费模式。
四是发挥市场有关各方的有效联动。与科技部、工信部组成跨部门联合工作组,有针对性地推进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周期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市场创新工作。截至2011年2月底,集合票据发行企业所在区域已涵盖北京、上海、内蒙古、陕西等10个省市,所在行业已涵盖医药制造、生物科技、媒体与文化以及农业、能源等十五大行业。引导主承销商、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发挥地方政府在项目推进中的积极协调作用,争取地方政府在中小企业债务融资方面的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目前,已有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通过采取财税减免、财政奖励等多种措施,鼓励支持当地中小企业进行公开市场融资。
二、当前中小企业债务融资面临的困难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长期以来,我国间接融资渠道不足,直接融资市场不健全,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长期受到压制。当前,推进中小企业融资仍是一项长期性的战略任务,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中小企业自身存在诸多缺陷,公开融资能力有待提高。中小企业一般盈利能力不强,可供抵、质押的资产不足,风险承受能力弱;信息披露质量不高、信息透明度较差,资金需求量较小、债券评级较低,难以达到投资者要求的信息质量和投资规模,也导致了其债券的市场认可度普遍不高。
二是债务融资市场结构不健全,中小企业债券流动性不高。中小企业债务融资产品结构不够丰富,产品创新受到较多限制,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机制尚不健全,单纯依靠公开发行方式的现有状况,不利于更多中小企业进入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不健全,投资者类型单一化、风险偏好趋同化,且其债券投资行为受到较多限制,使得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产品的认购和交易存在困难。
三是市场风险分担机制尚不完善,保障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市场,需有必要的风险缓释和分担机制等基础设施,以提高其融资的可能性和稳定性。我国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市场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风险缓释和分担机制尚不健全,保障功能有待市场检验,影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效果。
三、继续推进直接债务融资,助推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
建立适合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长效机制,是当前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近年来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取得的成绩表明,大力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尊重自律组织有效引导下的市场自律,鼓励以市场主体为主导的金融创新,实现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动,将是促进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
(一)积极推进市场创新,完善市场化融资机制。
一是加大创新力度,丰富中小企业融资市场主体结构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主体的多元化,加大对民营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产品结构体系,研究高收益债券、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票据等适合中小企业的新型债务融资工具;在充分调研市场投融资需求的基础上,探索研究非公开定向发行机制。二是加强债券市场制度建设,完善市场基础设施。设立层次清晰、易于操作的信息披露体系,增强中小企业信息披露的意愿和可操作性;完善市场风险分担机制,为中小企业债务融资提供更加优良的制度环境;以新型信用评级公司为载体,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机制。三是丰富投资者结构,提高市场流动性。培育具有更高风险判断和承受能力的投资者,适时引入境外机构投资者,发展多样化的投资者群体,提高中小企业债务融资产品的流动性和市场的风险承受能力。
(二)健全风险防范体系,保障中小企业债务市场稳健发展。
一是强化债券存续期间的有效督导。加强对发行体后续督导,探索建立持续监测报告体系、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及督查纠正体系;加强二级市场监测和分析,实施有限透明度下的流动性管理;在现有风险缓释工具的基础上,推出更加多元的市场风险对冲工具。二是构建市场违约时的危机救助机制。健全危机处理组织体系,促使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和自律组织的优势互补,形成风险共担、应急联动的工作机制,为应对宏观紧缩期市场风险增加“安全阀”。
(三)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优化市场服务环境。
一是加强自律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加强对主承销商、信用增进机构、律师事务所及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自律管理,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主动服务意识;加强中介机构的业务交流和培训,提高其专业服务水平,帮助中小企业在符合市场规则条件下良性发展。二是加强中介服务机制建设。探索设立财务会计、法律事务等市场专业委员会,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相关专业服务机制,减少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促进中介机构更加高效地开展专业服务。
(四)加大直接债务融资宣传,培育和谐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引导中小企业树立市场化理念,提升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力。继续加强业务宣传和培训,帮助中小企业树立公开市场融资的意识及市场化运作的理念,形成自我约束机制;促进其建立健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制度,提升整体运营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支持力度,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及有效性。进一步优化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机制,提高中小企业债务融资效率;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研究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具体政策,加大财税等优惠政策支持,营造更加优良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