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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市场纪律,维护市场秩序——协会给予特别会员四川高速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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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市场机制,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内在要求,是促进债券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交易商协会自成立以来,在人民银行“创新、发展、规范、协调”八字方针的指导下,按照“一手抓发展,一手抓风控”的思路,牢牢把握防范风险的基本要求和关键环节,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构建完善有效的市场自律规范体系。目前,已初步形成了贯穿注册、承销、发行、存续、兑付等市场环节,涵盖发行企业和承销机构等中介机构,以标准文本、规则指引、行为规范为框架,以市场监测预警为先导、以定期评价、业务调查和自律惩戒为载体的市场风险防范和自律管理体系。在市场运行中,协会严格执行有关自律要求,依法合规履行自律组织责任义务,严肃市场纪律,维护市场秩序。

近期,协会特别会员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高速”)在“10川高速MTN1”、“10川高速MTN2”存续期内,办理无偿划转所持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至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事宜时,未及时在银行间市场披露相关信息,未及时通知主承销商浦发银行召集持有人会议,严重违反协会自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约定,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市场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2011416日获知此事件后,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严肃市场纪律,维护市场秩序,协会立即依据相关自律规则和内部工作制度,开展了一系列自律管理工作:416日,立即责成浦发银行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评估事件性质、影响,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419日,分别向四川高速和浦发银行发送了业务提示函,提示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启动投资者保护机制;421日,对四川高速和浦发银行进行约见谈话,指出其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和募集说明书承诺造成的不良影响,要求四川高速尽快补充披露相关信息、通知召集人召开持有人会议,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429日,督导浦发银行组织召开相关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就四川高速无偿划转所持成渝高速国有股权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获得通过;55日,组建专项工作组赴发行人所在地现场调查;517日,对四川高速进行诫勉谈话;525日,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讨论自律处罚决定。经查证确实,四川高速在此次资产划转事项中,违反了《会员管理规则》第七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九条、《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第八条、《后续管理工作指引》第三条及《持有人会议规程》第六条的规定,同时未能履行募集说明书承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协会经征求债券市场专业委员会意见后,依照内部工作流程,经专项工作会议审议,根据《会员管理规则》第十六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十六条、《后续管理工作指引》第二十四条、《持有人会议规程》第二十九条以及《注册工作规程》第二十四条规定,决定给予四川高速警告处理,注销《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0MTN7号〕)中四川高速中期票据10亿元剩余额度,并责成其限期整改;同时,鉴于浦发银行虽采取过一些督导措施,但在未有效落实的情况下,未及时向协会报告,存在一定失职责任的事实,根据《会员管理规则》第十六条、《中介服务规则》第二十七条、《后续管理工作指引》第二十四条、《持有人会议规程》第二十九条,给予浦发银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处理。事件处理过程中,协会充分发挥了贴近市场的高效自律管理优势,严谨的工作机制和严肃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市场成员的广泛认可。

建立和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协会将始终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坚持自律管理和服务市场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审慎处理的工作要求,依据规范的自律规则体系和严格的内部工作机制,科学合理的运用各种自律管理措施,对市场中出现各类违反自律规则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市场主体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引以为戒,时时查找管理中的不足和问题,不断改善和加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开展工作,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共同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