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制实施以来,市场基本制度持续完善,市场成员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市场运行效率显著提高。截至2013年6月底,债务融资工具累计发行量达9.89万亿元,占我国企业直接债务融资规模的80.5%;存量规模过5万亿元,约占我国企业直接债务融资产品存量的60%。目前,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已经成为我国非金融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主板市场。
在促进市场发展的同时,协会始终把完善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市场发展置于突出位置。信息披露是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实行注册制的核心,随着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的不断深化发展,市场参与各方对发行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信息披露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为进一步规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存续期信息披露行为,提升自律规范文件的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交易商协会组织广大市场成员借鉴国内外资本市场经验、结合市场运行实务,对存续期各类市场参与主体信息披露内容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形成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简称《存续期表格体系》)。《存续期表格体系》是存续期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通过对既有自律规范文件披露要求进行细化的格式规范,实现对发行企业、信用增进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等各类披露主体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信息披露的规范化、标准化和格式化。
《存续期表格体系》的推出对推动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进一步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充分践行市场化理念,符合注册制深化发展的现实需要。随着市场持续发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信息披露的注册制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市场各方对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信息披露的标准化,是践行市场化理念、转变市场管理模式的重要环节,《存续期表格体系》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必要要求,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信息披露诉求,对巩固信息披露这一注册制核心机制、提升债务融资工具自律管理市场化运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有效完善自律规范文件体系,提高相关信息披露自律规定的可操作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自律规定对存续期信息披露提出了框架性、原则性的要求,借助《存续期表格体系》进一步细化规则中已有条款内容、提升制度可操作性,将目前规则中尚未列明、市场实践中达成普遍共识的有益经验和操作要点予以明确,有效地完善了信息披露自律规范文件体系,有利于提高自律规范文件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三是进一步提升市场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工作效率提高。《存续期表格体系》便于发行人、投资人和相关中介机构操作使用,有利于降低信息披露和获取成本,提升工作效率。发行企业等信息披露主体通过“对号入座”填制表格以披露规范格式的信息,操作简便、清晰明了;投资者阅读格式一致的披露公告,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提高信息使用效率;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可按照相关规定出具专项意见等信息披露文件,有利于提高专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是有利于发挥市场监督作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存续期表格体系》将信息披露要求系统、全面地向市场公布,使协会关于存续期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的工作标准置于市场的公众监督之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后续自律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通过市场机构及相关各方的约束监督,保障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机制合规运行,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直以来,交易商协会始终推动注册制在我国非金融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市场的实践运用,通过推动市场基础制度的持续完善,满足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需求。此次《存续期表格体系》的发布实施,将与现已发布的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共同构成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信息披露格式规范的全套制度,标志着我国银行间债市后续自律管理制度建设再掀新篇。今后,交易商协会将继续组织市场成员,不断提高服务市场水平,推动非金融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