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CDS指数产品“梅开三度”

打印

  信用违约互换(CDS)指数家族又添新成员。继高等级、民企两类主题的CDS指数之后,202193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中债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推出“CFETS-SHCH-CBR长三角区域CDS指数”(以下简称“长三角CDS指数”),该指数是按照一定规则筛选出的25个具有较好流动性长三角区域CDS参考实体的集合,每个参考实体权重为4%。长三角CDS指数是银行间市场首只以地域类型为主题的CDS指数产品,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更丰富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

  CDS指数是参考一篮子信用实体的信用衍生品,是国际市场主流CDS交易品种,可用于市场成员对冲参考实体信用风险、管理信用利差波动风险、开发交易套利策略等场景。CDS指数具有标准化程度高、透明度强、参考实体广泛且天然分散化的特点,在国内信用衍生品市场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背景下,有助于激发潜在的信用保护卖方、聚合流动性以及提高风险对冲效率。

  20214月,交易商协会应市场成员之需,发布了《关于银行间市场信用违约互换指数编制及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搭建CDS指数业务的基本框架。《通知》要求CDS指数编制应遵循独立、客观、透明、可操作性的基本原则,并从指数编制方法、质量控制机制、利益冲突管理、信息披露职责、投资人关系管理等方面规范CDS指数及配套信用曲线的编制管理行为,并鼓励市场机构探索制定与指数产品属性相适应的风控措施,促进指数交易应用。4月,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发布交易清算相关指引,CDS指数交易服务同步上线。

  截至目前,银行间市场CDS指数产品已有三只,分别是2019年底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和国泰君安证券推出的高等级CDS指数,20214月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推出的民企CDS指数,以及刚刚推出的长三角CDS指数。三只指数主题分别涉及信用评级、企业性质、地域类型等不同维度,初步满足了市场参与者的多样化投资需求。自CDS指数上线交易以来,共有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和信用增进公司等14家机构累计达成交易28笔,名义本金合计3.75亿元,占同期全部CDS交易金额的24%

  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将会同有关机构,积极推动CDS指数市场发展,为市场机构在风险可控基础上参与CDS指数编制和交易提供便利,共同探索丰富CDS指数的应用场景。

  若想了解更多CDS指数内容,请见《一图读懂CDS指数》:

  https://mp.weixin.qq.com/s/N7Lkb3N53yZuFOuEcn029A

  已发布CDS指数的信息披露文件请见协会官网:

  http://www.nafmii.org.cn/xxpl/crmxxpl/cdszs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