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销团协议文本》推出前,在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组团参团业务中,各承销商均使用自行制定的协议文本,不同文本之间的格式和签署模式不统一,签署各方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才能对协议条款达成一致,效率相对低下。随着近几年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的快速发展,传统组团参团方式对承销业务高效开展的制约作用越来越明显,因此市场成员迫切呼吁制定推出标准协议文本。
据了解,《承销团协议文本》签署备案工作完成后,所有承销商都已经开始采用新协议文本开展承销业务。据承销商反映,通过应用标准协议文本,简化了各承销商对文本内容合规性审核和两两磋商签署协议两大环节,承销团成员之间通常只需用“组团邀请函”和“参团回函”(必要时使用“补充协议”)便可以完成组团事宜,组团参团时间大为缩短。同时对市场而言,标准协议文本内容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公平为原则,其推广应用对倡导公平公正的市场理念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承销制度建设进入到一个标准化、规范化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