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处分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容诚会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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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
(2023年第12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所”)作为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柳州市龙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2018-2020年年报审计机构,在相关审计工作中,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对被审计单位作价出资土地的了解和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二是对作价出资土地实质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三是审计业务约定书签署不规范。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容诚会计所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相关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贺菊香、丘树旺予以通报批评,对葛兴葳、韦回奕、朱石泉、胡锦添、万伏平予以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