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处分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佳源创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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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
(2024年第13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
  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源创盛”)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多期定期财务信息。二是定期报告对外担保披露不准确。三是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事项。四是未及时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的严重失信行为。五是未及时披露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情况。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佳源创盛予以公开谴责、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2年;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沈宏杰予以严重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