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处分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珞璜建司

打印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
(2024年第19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珞璜建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多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未履行变更程序,其中部分划转至体外公司使用或偿还拆借款。二是2023年年度报告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不准确,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更正公告披露不完整。此外,公司还存在未及时披露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变更的情况。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珞璜建司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暴露出的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