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
(2026年第4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
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州湾发展”)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是以非市场化方式发行四期债务融资工具。二是为避免回售行权,变相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三是针对一期债务融资工具,向投资人或相关机构支付票面以外的费用。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考虑海州湾发展积极配合自律调查,对海州湾发展予以严重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暴露出的债券发行、回售及交易环节合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