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处分

交易商协会组织召开自律处分体系讨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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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银行间市场自律管理,维护银行间市场正常秩序、保护市场各方合法权益,协会适时推动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体系建设,制定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规则》,并于201231日经协会第三届常理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会议要求,协会随即组织起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会议工作规程》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会议专家管理办法》等操作实施细则

  为广泛收集主管部门和市场成员意见,尽快建立健全自律处分体系,交易商协会于320日组织召开了自律处分体系讨论会。人民银行条法司和市场司专家莅临指导,发行人、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公司和信用增进机构28家市场机构代表参加。会议由交易商协会冯光华副秘书长主持。

  冯副秘书长向与会机构通报了自律处分体系的起草背景和总体架构。他指出,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创新产品日益丰富、市场参与主体类型逐步多元化以及债券市场新情形的不断出现,交易商协会作为我国新型的市场自律组织,集中市场智慧建立统一规范、档级分明、操作性强的自律处分体系是当前亟待开展的重点工作。

  与会机构充分肯定了交易商协会推动自律处分体系建设做出的努力,认为自律处分体系建设对于约束市场行为、防范违规行为、维护银行间市场正常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会机构探讨了三份文件在自律体系中的地位,完善了以自律处分会议为主的自律处分制度,就体系框架、处分机制和处分流程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交易商协会将在认真听取、深入研究与会机构及其他会员机构宝贵意见的基础上,抓紧推出三份自律规范文件,进一步完善自律处分体系。未来交易商协会将继续秉持“自律、创新、服务”的宗旨不断促进我国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规范、健康、持续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