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伴随市场运行和风险特征的新变化,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违规案件总体呈现出“常规案件减少、重大案件增多”的新特点。交易商协会秉承持续从严的工作思路,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和有效惩戒。上半年,交易商协会共对39家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违规事项启动自律调查程序,开展自律调查、自律问询73家次,组织召开7次自律处分会议,作出32家(人)次自律处分,涉及8家发行人、2家主承销商、1家律师事务所以及21人次直接责任人。
与上年同期相比,2019年上半年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调查和自律处分工作的结构性变化明显。
一是常规违规行为总体减少,但恶性违规行为有所增加。上半年,定期财务信息合规披露比例在99%以上,未及时披露2018年年报和2019年一季度财务信息的发行人仅14家,较上年同期减少15家,降幅52%,反映出发行人合规意识明显提升。与此同时,部分违约企业出现恶性违规行为。上半年受到自律处分的8家发行人中,有5家为债券违约企业,相关企业均因多项违规行为受到严重警告或公开谴责的自律处分,并在一定期限内甚至无限期被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此外,就康得集团、康得新、康美药业和洛娃科技等被广泛关注和质疑的企业,协会均已立案调查,部分企业的自律处分结果已公告。
二是加大对中介机构的自律管理,多家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被自律调查。上半年,协会开展自律调查、自律问询73家次,同比增加30家次。其中,发行人增加17家次,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增加12家次,超过上年全年。就市场广泛质疑财务真实性的案件,协会及时对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启动自律调查,部分中介机构违规事项已经查明。譬如,针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洛娃科技2017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存在的明显未勤勉尽责行为,已给予其警告、暂停业务6个月的处分。针对其他机构的违规行为,待形成最终处分决定后也将及时公告。
三是违规责任落实到人,提升自律处分惩戒效果。上半年,交易商协会共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自律处分21人次,占比65.63%,同比提升近20个百分点。处分对象涉及发行人主管领导、信息披露负责人以及中介机构签字人员,除进行通报批评、警告等声誉处罚外,还适当采用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行为处分,督导相关人员在其位谋其职。
四是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工作持续推进。上半年,交易商协会积极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证监会 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银发〔2018〕296号)相关要求和系列部署,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配合推进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工作,目前相关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
下一阶段,交易商协会将继续从严推进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工作,不断提升自律处分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震慑力。尤其是针对市场广泛关注的个别发行人涉嫌财务信息虚假等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对相关发行人和负有责任的中介机构从快查处、从严惩戒,以强化市场纪律约束,保障市场健康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