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融资工具
境内发行人

  发行注册评议工作流程主要分为注册文件准备、注册文件受理、注册文件预评、注册会议评议、发送《接受注册通知书》、注册有效期内重大事项处理等环节。

1、注册文件准备

  企业应对照协会“分层分类”标准,合理判断自身所处类别,并据此选择对应的注册方式和具体产品类别;

  完成该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事项的内部审批决议工作,并选聘合格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配合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完成尽职调查;

  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根据相关要求编制注册文件;

  所有注册文件均应通过“孔雀开屏系统”线上提交。

  

2、注册文件受理

  注册发行部门收到企业注册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对注册文件是否要件齐备进行核对。要件齐备的,注册发行部门予以受理并进行预评;要件不齐备的,注册发行部门可建议企业或相关中介机构补充、修改注册文件。

 

3、注册文件预评

  发行注册文件信息披露预评工作实行双人负责制,预评人员按照相关自律规则指引对注册文件拟披露信息的完备性进行预评。

 

4、注册会议评议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实行注册会议制度,由注册会议决定是否接受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

  注册会议根据相关自律规则,对企业及中介机构注册文件拟披露信息的完备性进行评议,并督促其完善信息披露。注册会议不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及投资风险作实质性判断。

 

5、发送《接受注册通知书》

  协会接受注册后,将正式印制《接受注册通知书》并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与信息服务平台”向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线上发送《接受注册通知书》。

 

6、注册有效期内企业发生重大事项工作机制

  注册会议召开后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确立前,企业发生重大事项,或者发生非重大、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重要影响的事项,需要补充披露相关信息的,应及时通报注册发行部门,并通过孔雀开屏系统披露相关文件。已公告发行文件,但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尚未确立的,应暂停发行。

  定向发行注册评议工作流程主要分为注册文件准备、注册文件受理、注册文件核对、发送《接受注册通知书》、注册有效期内重大事项处理等环节,仅对于自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起始日至接受注册之日触发特定事项的企业,提交注册会议评议。

  1.注册文件准备

  企业完成该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事项的内部审批决议工作,并选聘合格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根据自身的融资需求,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定向投资人范围及发行文件文本形式;

  配合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完成尽职调查;

  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根据相关要求编制注册文件;

  所有注册文件均应通过“孔雀开屏系统”线上提交。

  2.注册文件受理

  注册发行部门收到企业注册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对注册文件要件是否齐备进行核对。要件齐备的,注册发行部门予以受理;要件不齐备的,注册发行部门可建议企业或相关中介机构补充、修改注册文件。

  3.注册文件核对

  定向发行注册文件信息披露核对工作实行双人负责制,核对人员按照相关自律规则指引对注册文件拟披露信息的完备性进行核对。

  4.注册会议评议(如有)

  企业自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起始日至接受注册之日内发生债务违约、重大亏损等10类特定事项时,注册发行部门将注册文件提交注册会议评议,由注册会议决定是否接受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

  10类特定事项可参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020版)》中的D.13表。

  5.发送《接受注册通知书》

  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将正式印制《接受注册通知书》并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与信息服务平台”向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线上发送《接受注册通知书》。

  6.注册有效期内企业发生重大事项工作机制

  自接受注册之日起至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确立前,企业发生重大事项,或者发生非重大、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重要影响的事项,需要补充披露相关信息的,应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定向披露相关文件,并按照秘书处相关流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