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结合国际国内经验,搭建了境外企业熊猫债分层管理框架。
一是形成熊猫债分层管理机制。将境外企业分为成熟层、基础层,为境外优质跨国企业提供发债便利;
二是引入统一注册机制。允许境外企业使用多品种统一注册;
三是提高注册效率。区分首次项目和多次项目、初次反馈和后续反馈,分层次缩减预评时间;
四是取消主承销商家数限制。熊猫债注册及发行阶段取消主承销商家数限制。
1、注册文件准备
企业应对照境外非金融企业“主体分层”标准,合理判断自身所处类别,并据此选择对应的注册方式和具体产品类别;
完成该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事项的内部审批决议工作,并选聘合格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根据相关要求编制注册文件。
2018年4月1日起,所有注册文件均应通过新版“孔雀开屏系统”线上提交。
2、注册文件受理
协会收到企业注册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对注册文件要件是否齐备进行查对。要件齐备的,协会予以受理;要件不齐备的,协会将建议企业或相关中介机构补充、修改注册文件,60个工作日内仍不能补充齐备的,协会将建议其撤回注册文件。
3、注册文件预评
公开发行注册文件信息披露预评工作实行双人负责制,协会根据发行人所处行业分配不同行业组,预评人员对注册文件信息内容完备性进行预评。
4、注册会议评议
预评工作完成后,预评人员将注册文件提交注册会议评议,由注册会议决定是否接受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注册会议由协会依照相应回避制度从注册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5名注册专家参加,根据注册专家意见,决定是否接受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注册。
5、发送《接受注册通知书》
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将正式印制《接受注册通知书》并发送至发行人及主承销商。
6、注册有效期内企业发生重大事项工作机制
注册会议召开后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确立前,企业发生重大事项,或者发生非重大、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重要影响的事项,主承销商需参照《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020版)》中的MQ.7表和《境外企业二次上会事项表》对发行人进行排查,并在募集说明书重要提示等相关章节及发行相关文件进行披露。
定义
外国政府类机构包括主权国家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具有政府职能的机构等。国际开发机构是指进行开发性贷款和投资的多边、双边及地区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
债券名称
人民币债券
注册
外国政府类机构、国际开发机构等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相关债券应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
发行申请条件
外国政府类机构、国际开发机构应具备债券发行经验和良好的债务偿付能力。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涉及的账户开立、资金汇兑、跨境汇拨及信息报送等事宜,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
分期发行条件
境外机构发行债券可采用一次足额发行或在注册额度内分期发行的方式。具备境外丰富的债券发行经验,或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债券、持续信息披露一年以上,可申请在注册额度内分期发行债券。
信息披露
境外机构应在债券发行前和存续期间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承销商
外国政府类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可在注册阶段设立主承销商团,发行阶段再就每期发行指定一家牵头主承销商。牵头主承销商应具有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经验。其他主承销商和承销商应具有境内债券承销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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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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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发行 |
1 |
注册报告 |
1 |
注册报告 |
2 |
推荐函(由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出具) |
2 |
推荐函(由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出具) |
3 |
发行人发行债券的授权文件 |
3 |
定向发行协议或定向募集说明书 |
4 |
募集说明书 |
4 |
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
5 |
近三个财政年度(未满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财务报告(经审计)或经济数据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或经济数据报告(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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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所在国家(地方)的律师事务所(或司法机构,或具有相关职权和资质的发行人内部法律顾问)和中国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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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境外会计师同意函(如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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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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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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